違反壽山國家自然公園區域內禁止事項裁處罰鍰數額表
內政部101.6.22台內營字第1010805263號令訂定
內政部102.11.1台內營字第1020810910號令修正
內政部107.12.3台內營字第1070818989號令修正「壽山國家自然公園區域內違反國家公園法第十三條第八款案件裁處罰鍰數額表」名稱為「違反壽山國家自然公園區域內禁止事項裁處罰鍰數額表」,並修正全文,自108.1.1生效
內政部108.7.3台內營字第1080810355號令修正發布,自即日生效
違反壽山國家自然公園區域內禁止事項裁處罰鍰數額表 (新臺幣/元)
處分事由 | 第一次以上 | 第二次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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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採取古生物化石、石筍、鐘乳石、珊瑚礁石及其他奇異岩石。 | 3000 | 3000 |
二、於園區內設立攤位或流動兜售。 | 1500 | 3000 |
三、私自攜帶足以捕捉、獵殺及傷害野生動物之獵具進入園區。 | 3000 | 3000 |
四、任意懸掛或放置路標(條)、告示牌、運動設施、桌椅及其他妨害景觀之物品。 | 1500 | 3000 |
五、燃放鞭炮、煙火、焚燒物品及野外炊煮食物等行為。 | 3000 | 3000 |
六、私自搭蓋涼棚、違建及開闢步道。 | 3000 | 3000 |
七、任意丟棄保特瓶、保麗龍、塑膠製品、金屬製品、垃圾及其他物品。 | 1500 | 3000 |
八、破壞任何公物與設施。 | 3000 | 3000 |
九、餵食獼猴及其他野生動物。 | 3000 | 3000 |
十、餵食流浪動物及放生、棄養貓狗等豢養動物。 | 3000 | 3000 |
十一、攜帶寵物進入一般管制區(管一、管二)及特別景觀區(特一)。 | 1500 | 3000 |
十二、於園區內吸菸(相關管理單位設置之吸菸區除外)。 | 1500 | 3000 |
十三、於指定路線以外之地區騎乘自行車,或於指定路線地區快速俯衝或催促行人避讓。 | 1500 | 3000 |
十四、未經許可從事探洞活動,或於許可以外之地區從事探洞活動。 | 1500 | 3000 |
十五、於指定以外之地區從事攀岩活動,或在園區內擅自設置攀岩固定設施。 | 1500 | 3000 |
十六、除聚落範圍外,從事足以引發社會爭議或衝突之政治性行為或活動。 | 1500 | 3000 |